2023年合肥“中考中招方案”出台-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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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09 10:31:43
来源:合肥晚报

2023年合肥“中考中招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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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

  6月8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新一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考、高中招生的多项政策。中考时间、总分不变,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3届初中毕业生。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考试总共750分 分值与往年一致

  中考依据省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仍定于6月14日至16日,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于6月17日下午进行。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安排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安排。

  中考总分和各科目分值没有变化,总分仍为750分。语文、数学各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其中分数部分以整数形式呈现。

  部分人员子女

  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根据相关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子女、特殊公安民警子女,特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按相应要求进行加分。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

  省示范高中只招收

  2023届初中毕业生

  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届、2022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3届初中毕业生。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市市区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

  共设置5个批次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专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提前批次包括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为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1个志愿;第二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3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为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第四批次为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方案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在科学核定公民办学校办学规模的基础上,编制普通高中和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合肥三十五中承办的内地民族班、合肥特教中心残疾人综合高中和培智中专、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实现同步招生。市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县(市)招生,县(市)公民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合肥其他县(市)和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等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招生计划。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

  比例不得低于85%

  2023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合报学在合肥融媒体工作室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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