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仲裁协会出台《安徽省仲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探索推进仲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此项制度在全国仲裁行业属首次建立。
工作指引规定,仲裁员对裁决、调解、确认、斡旋、评估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结合工作指引,制定本委员会的仲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规则。工作指引明确,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员负责对撤回仲裁申请和变更、放弃仲裁请求的处理;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请求的处理;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的处理;逾期举证,逾期提出反请求的处理等。
工作指引要求,仲裁员应有足够的时间参加阅卷、开庭、调查、评议、制作仲裁法律文书等工作。
工作指引强调,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负责主导庭审进程、确定仲裁庭成员分工、引导庭审程序、决定发言顺序、维护庭审秩序等,不得委托他人行使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职权,不得私自向仲裁当事人、代理人或案外人透露对案件的看法和仲裁庭合议的情况,对涉及仲裁程序、仲裁裁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等均应保守秘密。(徐永杰 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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