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对该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本报曾作报道)进行宣判。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04年11月以来,以刘杰、钱正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六安市聚众斗殴。2005年5月5日,刘杰、钱正、陈虎等15人伙同他人在该市皋城路大桥下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团伙成员随意殴打公民,并致人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钱正、刘俊等人非法持有枪支;李学敏等为他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构成窝藏罪。
近日,金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为首多次、持械进行聚众斗殴,社会危害性较大及累犯的刘杰、刘俊等人,审判机关决定予以从重处罚。对于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和有自首、悔过表现的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除对21名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外,被告人作案时所使用的刀枪等器械均被没收。(金研 石放 鲁皖 王永权) |